150-8683-5059
186-0231-7520
實驗室的室內布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一排實驗桌的前沿與黑板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2500mm,邊座的學生與黑板遠端形成的水平視角不應小于30°。后一排實驗桌的后沿距后墻不應小于1200mm;與黑板的水平距離不應大于1990mm。
(2)兩實驗桌間的凈距離:雙人單側操作時,不應小于600mm;四人雙側操作時,不應小于1300mm;超過四人雙側操作時,不應小于1500mm。
(3)中間縱向走道的凈距離:雙人單側操作時,不應小于600mm。四人雙側操作時,不應小于900mm。
(4)實驗桌端部與墻面(或突出墻面的內壁柱及設備管道)的凈距離,均不應小于550mm。
實驗室設施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實驗室及其附屬用房應根據功能的要求設置給水排水系統、通風管道和各種電源插座。
(2)實驗室內應設置黑板、講臺、窗簾桿、銀幕掛鉤、掛鏡線和學習園地欄。
(3)化學實驗室、化學準備室及生物解剖實驗室的地面應設地漏。
工藝裝置和儲運設施現場固定安裝的可燃氣體及有毒氣體檢測報警系統,宜采用不間斷電源(UPS)供電;
探測器應安裝在無沖擊、無振動、無強電磁場干擾、易于檢修的場所,安裝探頭的地點與周邊管線或設備之間應留有不小于0.5 m的凈空和出入通道;
探測器的安裝與接線技術要求應符合制造廠的規定,并應符合現行國 家標準GB 50058《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的有關規定;
可燃氣體或含有毒氣體的可燃氣體泄漏時,可燃氣體濃度可能達到25%爆炸下限,但有毒氣體不能達到高容許濃度時,應設置可燃氣體探測器;
有毒氣體或含有可燃氣體的有毒氣體泄漏時,有毒氣體可能達到高容許濃度,但可燃氣體不能達到25%爆炸下限時,應設置有毒氣體探測器;
可燃氣體與有毒氣體同時存在的場所,可燃氣體濃度可能達到25%爆炸下限,有毒氣體也可能達到高容許濃度時,應分別設置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探測器;
特種氣體屬可燃氣體又屬有毒氣體,只設有毒氣體探測器;